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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禁售6种终止妊娠药品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07-01-22

18日,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下发紧急通知,对6种终止妊娠药品禁止零售,10种避孕药须凭职业医师处方销售。

  据了解,该部门从终止妊娠药品的来源渠道及流向入手,禁止所有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米非司酮、卡前列素、卡前列甲脂、米索前列醇、天花粉蛋白、芫花萜等6种终止妊娠药品,对未取得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使用终止妊娠药品或虽取得终止妊娠手术资格但不凭医师处方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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