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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制药企业必须面对的九道“坎”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07-01-23

  从2006年12月25日起,北京市对2600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常用药全面实行新的“零差率”药价,首批纳入312种923个品规的药品统一按购入价出售,其总量差不多占社区全部用药的85%,让广大患者享受到36%的优惠率。不过此次由于处方药所占的比重较大,故在短期内还不会对药店造成太大的冲击,但很有可能促使北京各类药店常用药价主动下调并波及全国共他地区。

  目前看来,药品降价对进入医保目录的品种影响较大,会降低那些供应医保品种企业的盈利水平。但对于OTC(非处方药)、没有进入医保的品种,一般影响不大。那些有单独定价权和独家垄断优势的企业,基本不受影响。

  点评:药价虚高一直是困扰我国医药行业、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政府未来的改革方向依然是继续推行医药分家,提高医疗服务支出,降低或取消药品的差价,从根本上杜绝药价虚高。虽然药品降价针对的是流通领域,但实际还得由药企来买单,结果使得药企的费用会大幅上升,利润持续走低,负债率不断加大,最终会导致一批弱小药企因不堪重负或宣告破产,或被并购,或被重组,但对大型药企则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第三道坎,挂网限竞价采购模式带来医药流通渠道的垄断经营。

  2000年以来各地药品采购普遍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这种方式要求参加投标的每个药品都须提供生产企业和药品的相关材料,都要由专家评标,整个招标过程中不但工作量大,而且程序复杂,无论是企业、商业,还是医院,都要消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且招标的暗箱操作涛声依旧,结果是药品进入城市医院的“门槛费”节节攀升,中标药价不降反升,优质廉价的药物中标即死,业内对其怨声载道。

  2005年四川省试行药品挂网招标新模式是对以往招投标方式的大胆改革。实行挂网限价后,不同厂家的药品可以凭借价格与服务的竞争进入医院,同类药品不同的品种,同品种不同的厂家,以及同品种不同的剂型,也都要公开竞价,目的在于推动药品交易的公开公平。同时,挂网限价的各个环节、各类信息都在平台公示,购销双方在平台上交易,政府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也可以在平台上对药品挂网及交易全程进行监控,这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提高药品交易透明度的作用。

  2006年10月广东省出台的《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已于今年元旦起实行。该方案有两大特点:一是药品限价竞价都在网上进行,不再搞现场招投标,降低了药品流通运作成本;二是进行全省统一的限价竞价采购活动,遏制虚高药价。实施时有两个主要环节:一是限价,凡参加招标的药品,必须限价;二是竞价,入围的同品规产品需经过三次竞争,才有望入围。《方案》还规定,参与药品招标的主体必须是药品生产厂家,并且厂家对某一报名品种,只能委托一个一级经销商;而所有品种原则上由一级经销商直接配送(即一票制),只有当一级经销商对于某一具体品种在某个城市有覆盖不到的医疗机构时,才可选择由生产商网上委托的二级经销商进行转配送(即两票制)。这种限制减少了中间环节,有利于对药品交易的价格和票据的流向进行监管。

  点评:“网上限价竞价”这种新的采购监督管理模式是对已开展多年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重大变革,将成为今后药品采购形式的主流。值得注意的是“一票制或两票制”,将形成流通企业的垄断经营,导致一批中小医药企业丧失部分渠道,使其生存空间更小。别外,由于限价过低,可能使一些厂家因成本太高价格下不来而遭出局,而另一些厂家为拼命降低成本则可能影响药品质量。
第四道坎,医药广告监管越来越严使药品宣传受到很大限制。

  2005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完善监管法规和制度是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最主要措施。国家工商总局等11部委正在采取部级联席会议制度、媒体单位领导的责任追究制度、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广告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广告量化跟踪和处理制度、修改完善《广告法》等一系列措施,建立长效广告监管机制。由此拉开了对广告市场进行综合治理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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